非攝影的概念|譯後記
拉呂樂的非哲學風格與我們的非翻譯習作
作者:伍啟鴻
本文摘自《非攝影的概念》(目彔事物,2025 年)法蘭索瓦・拉呂樂作,伍啟鴻譯,176-167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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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攝影的概念》(Le Concept de Non-Photographie)是法國哲學家法蘭索瓦・拉呂樂在華文世界出版的第一部譯著。拉呂樂的哲學探討對象不拘一格,「非攝影」是其「非哲學」(和「非美學」)計畫中的一環。所謂「非」,並不是反對,而是非典型的意思。他的非哲學步隨科學理論的發展,並且能從基本處重新思考哲學,尤其本書所提到的:量子力學中的不確定性原理,以及碎形幾何學中的自我相似性。碎形藝術中無主體觀測的碎化圖像,不僅揭示了世界本身不足以構成攝影的充分條件,也正突顯了非攝影如何拒絕攝影者作為攝影的主體中心位置。正如攝影者不再作為主體而能完全控制攝影對象,哲學家也不能因其特殊地位而被認為比他人更具優先理解現實的權威。
拉呂樂長期任職於巴黎十大(楠泰爾大學),自六十年代起此處即為左派學生運動基地。假如說他亦有參與運動的傾向,則其志並不在於發展另一種倡導社會改革的主義,而是挑戰理論和概念本身所代表的位階。因為,在他看來,無論是哪一種哲學,都在其實踐中展現了權威。哲學就是一種聲稱其理由充分的裁定:
我們放棄民主哲學,最終是為了將哲學引入民主。(Laruelle 2012: 237)
於是,「非美學」、「非攝影」的意義,一方面為哲學的進化,另一方面亦是為跳脫傳統美學的束縛,讓個別的藝術創作去尋求其自足的「存有」(Smith 2016: 38)。歷史上,繪畫即因攝影的出現而獲得解放,因為它跳脫了現實主義,即其與外物的對應關係。
弔詭的是,哲學的實在論與攝影界的現實主義互相支持。關於攝影的詮釋一方面受限於某種哲學觀點,但另一方面,攝影的逼真亦使實在論更加固著。相輔相承的結果,最終延伸至哲學對於世界的某種詮釋,拉呂樂稱之為「寫真本體論」:世界不就是大頑童手中相機的一道閃光嘛。但「寫真本體論」卻構成了哲學中最古老的循環論證(或丐題)。有鑑於此,拉呂樂主張二元關係必須是單向的:情實為萬有生成的基礎,而不能反過來為概念所捕捉。
「在照存有」先於一切概念,而不能被實在論所說明。在此意義下,攝影就其本質並不關乎世界,雖然它可以被用於世界。拉樂呂請我們思考身份證照的概念:海關人員要靠這證件照指認出你的身份,便不能先行假定眼前的你就是這照片存在的依據。
哲學的同一性在尋求實在依據上遇到困難:當指認某個東西是某類東西(「白馬是馬」),或是什麼樣子(「白馬是白的」)時,它的意思其實是什麼?反之,碎形藝術的自我相似性為作品自足的完美例子,而不欲尋求一個說明它的超越性或超驗性條件:它本身即能「仿似」如何如何,而不必「相似」於某個先在的東西,更不必共享某個柏拉圖理型,以及其邏輯悖謬。
面對哲學思維的獨裁,拉呂樂借鑑了量子力學:任何觀察終究而言都會影響情實。這是對哲學的大前提「充分決定原則」的一大挑戰。真正的情實僅能於終審被決定;此一未定的原初狀態,即是「元一」或「大全」,其單向流溢生成萬有,包括傳統哲學所建構的一切二律背反。質言之,非哲學意欲一種非階級的、非對立的內在理論生成,它意欲一種不假外求的內在美學。同理,非攝影並不偏向藝術或科學;它著重差異,但也不離同一。在對反狀態的「疊加」下躊躇不定,攝影者採取猶疑不決的姿態(Jonathan Fardy 2018, ch.1),大概一副老子筆下得道之士的樣子:
豫焉若冬涉川,猶兮若畏四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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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thony Smith(2016: 49)談到翻譯拉呂樂的困難,但談的其實都是法英翻譯的老問題。就像,英譯者直接採用法語用字,因帶有拉丁語字根,一般而言都會讓譯文變得更正式一些。為什麼拉呂樂的寫作風格不會為英譯者—或其他歐語譯者—帶來特別的困難?我們手邊的 Non-photographie 一書正好是法英雙語版。只要打開一看,無論拉呂樂的文字形式寫起來多麼特別,英文版基本上都只要照搬(calquer)就好。
作者本人提到,本書保留了口語的破碎性,但其行文的特殊性與口語關係不大。研究者畢竟注意到一些讓我們特別感到一頭霧水的地方:首先,「連字符常被用作表示終審未分」(ibid., p. 52);再來,某些概念(如 Monde)之所以「被冠以大寫,是因為拉呂樂視之為『標準哲學』裡的結構性定式」(Fardy 2018, ch. 1);最後,作者還常把介詞放入括弧,如 identit’(de)Identit 法語裡頭的語法問題,本來就跟華文無關。在英譯本, Robin Mackay 把前面兩個例子譯作 real-identity (p. 58) 和 identity-photo (p. 48),以避免那個會讓哲學家想入非非的介詞。換言之,他的策略是:利用目標語的特性(複合名詞)去補救源語的「不足」。這也是我們的主要策略。
因此,我們不打算為華文另創大寫,也已不再認為必須按《馬氏文通》(2010: 248 ff.) 把介字「之」認出來,把它塞進句子裡,再放入括弧,或以小字表示(我們的確有這樣嘗試過)。但最終還是按現行慣例,為這孤立語加入了不少的連字號,用引號包起來,以達致原文該有的效果,如「客體—形式」(原文forme-objet,p. 46 etc.);惟能免則免,如前面提到的:寫真本體論,而非「本體—照片—論」(onto-photo-logie,p. 4 etc.); 在照存有,而非「在—照—存有」(être-en-photo,p. 32 e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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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n-photographie 的原文形式被不得已去除後,應該至少把握住精神。跟我們的想法大致上一樣的,有名譯家王太慶(2004)。他遵從嚴復,以「達」為「信」的先決條件;以為「前資本主義」等語不合語法:「語法不能搬家,在哪裡就得守哪裡的法律」(p. 732);「為了翻譯而不惜破壞漢語的基本構詞法,應該說是駭人聽聞的怪事」(p. 742)。因此,他大概不能認同陳康(1985: 11)譯筆下的「如若一是」和「如若一不是」。但說到翻譯的目的為何,王太慶則認為必須繼承嚴復以來的救國大業,甚至自認「和著乳汁咽下」了五四以來的現代化精神(pp. 719, 754-5)。於是,不難理解他為何沒辦法容忍「之」、「亦」、「則」等字的使用,認為那是「退化」回到文言文時代(p. 733)。
事實上,本書的翻譯與出版,自然跟現代化或民族大業無關,亦未打算讓 Non-photographie 的來生受制於其他形式的權威。迂迴的翻譯過程中,我們參酌了前人的經驗,也曾擺書展供人試讀,聽取意見,在不同辦法之間折衷往返。非哲學書寫本身不就是一種美術實踐嗎(Fardy 2020: x)?那麼,被我們翻譯出來的非哲學書寫,是否也能作為華文世界的一次非翻譯習作?
在這方面,張東蓀(1922: 1-8)在20年代看到了白話文被用於翻譯哲學的另一條路:不但白的要成 「文」,文的也要變「白」。換言之,依照他的理解,文學革命並不是靠排除,而是要「合輳」:白話文仍要「之」、「者」等虛字,「的」、「底」、「地」要區別使用。我們佩服這些老前輩更具包容的實驗精神,於是參考了華文、日文過去出現過的翻譯和排版方式。為應付拉呂樂那近乎拖泥帶水的文筆,我們把滿紙的同位語和形容詞片語、子句轉為舊式的雙行小字,好處是讀者或許能在第一次閱讀時先行略過,好把握住主句的意思(cf. 王力 2015: 42-3, 356-8)。再來是用圈點,把句子中的邏輯結構(如「因為...所以」)用圈(。)標示,並列的名詞旁邊加點(·)。複音詞讓白話文更靈活多變,但整句話合起來的長度往往已不能讓人一目瞭然,這對於華文是一大致命傷。因為孤立語的語法特性常靠字與字的相對位置來呈現,不像法語等屈折語,每個字都帶有明確的語法標記。張東蓀建議「若果」仍寫為「若」,「然而」只作「然」,也是一樣道理(p.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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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這些小字、圈點,顯然不循古籍常見用法,現連同本書其他符號格式規例一併條列如下:
| ( ) | 圓括弧 | 除用於附註原文外,其餘都是作者原來所加。 |
| 〔 〕 | 六角括弧 | 譯者、編者自添文字,以便理解所加。例如:法語中de一字意義相當含糊,現按文意區別出「關於」、「屬於」等等。 |
| 雙行小字 | 原文所用的同位語和形容詞片語、子句。 | |
| ◦ | 圈(虛圓) | 標示句中起「承接」、「轉捩」作用的邏輯連字(屬於虛字,馬建忠 2010: 281ff.),最常見者如「因為⋯所以⋯」、「並不⋯而是⋯」、「既是⋯也是⋯」。 |
| • | 點(實圓) | 標示並列的名詞(實字)。 |
例如:照片既不是哲學反思之模式 [A],也不是無意識的表徵 [B]、或被壓抑者之反撲 [C](原文p. 34)。可見有三組名詞片語:A、B、C;而且,因為「或」字上面沒有加圈,該句結構應理解為:
既不是 A,也不是(B 或 C)
「的」vs.「之」:在譯文出現混淆的地方,則「的」字「純用為形容詞之語尾」(張東蓀 1922: 5)。因此,上例中只有「無意識的」(inconscient)一語為形容詞;其餘兩個「之」字都用來譯de(即英語的 of)。
參考文獻
* Fardy, Jonathan. 2018. Laruelle and Non-Photography. Palgrave Macmillan.
* Fardy, Jonathan. 2020. Laruelle and Art: The Aesthetics of Non-Philosophy. London and New York: Bloomsbury Academic.
* Laruelle, Fran“Is Thinking Democratic? Or, How to Introduce Theory into Democracy.” Translated by Anthony Paul Smith. In Laruelle and Non-Philosophy, edited by John Mullarkey and Anthony Paul Smith, 227–37. Edinburgh: Edinburgh University Press.
* Laruelle, FranLe Concept de Non-Photographie. Translated by Robin Mackay. Bilingual Third Revised Ed. New York: Sequence Press.
* Smith, Anthony Paul. 2016. Laruelle, A Stranger Thought. Malden: Polity Press.
* 王力. 2015.《中國語法理論》. 北京:中華書局
* 王太慶譯. 2004.《柏拉圖對話集》. 柏拉圖著. 北京:商務印書館
* 馬建忠. [1898] 2010.《馬氏文通》. 北京:商務印書館
* 張東蓀譯. 1922.《物質與記憶》. 伯格森著. 尚志學會叢書. 上海:商務印書館
* 陳康譯. 1985.《巴曼尼得斯篇》. 柏拉圖著. 北京:商務印書館
作者簡介:
法蘭索瓦・拉呂樂(François Laruelle,1937–2024),法國哲學家,曾任巴黎第十大學(楠泰爾)榮譽教授,著有二十五本以上著作,包括《普通人的傳記》、《陌生人理論》、《非哲學原理》、《未來基督》、《哲學末世的鬥爭與烏托邦》、《反巴迪歐》、以及《非標準哲學》。他是「非哲學」概念的提出者,在去世前一直主持「國際非哲學組織」,致力於推動其理念的發展。
譯者簡介:
伍啟鴻(Ng Kai Hong),旅歐譯人,兼就讀巴黎三大比較文學。與陳榮泰合譯或獨譯賽荷、拉圖、修.萊佛士等人文社科作者多部著作。長期留意華文去中心、去邊界寫作,包括在地多元翻譯的實驗與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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